部门简介
人事处工作职责
2013年初,学院组织人事处分成人事处和党委组织部。人事处设处长一人,干事四人。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:
一、人事管理岗位职责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指示,参与制定人事相关管理制定和文件。
2、负责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,做好年度人才招聘和引进计划,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工作;做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学校人员编制计划及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,以及教职工的岗位聘用工作。
5、负责教职工转正定级考核、年度岗位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等工作。
6、负责完成管理人员一般干部行政职务的确定工作。
7、负责办理职工调入、调出、离职、辞职、借调等人事调配手续(包括院内调配)。
8、负责短期用工编制计划工作,以及短期用工人员的考核、聘任、辞聘等工作。
9、负责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、聘任和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劳资管理岗位职责
1、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,正确执行国家劳动、工资、保险和福利政策,参与制定学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。
2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,负责全院职工工资的调整、报批。
3、负责新进教职工工资的确定、转正定级工作;负责各类人员的工资变动和调入、调出、工资转移工作。
4、负责绩效工资以及外聘职工工资的审核发放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、离退休费调整。
7、负责死亡职工的丧葬、抚恤金等计发工作。
8、负责学院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以及因工伤残人员的鉴定的审核工作。
9、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工资统计报表。
10、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职责
1、宣传、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文件、政策和规定,参与制定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文件、制度的制定,做好协调工作。
2、负责职称方面相关的总结、报告和数据的统计、分析等信息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学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,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。
4、负责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相关工作,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,材料审核、上报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等工作。
5、负责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的审批和管理工作,负责教职工各类研修学习计划、审批、管理和考核工作,负责教职工学历学位的审查认定和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学院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、资格审查、报批、管理工作。
7、制订和实施学院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和方案。
8、负责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及各级专家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全院专任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及师资队伍专项评估工作,负责教师队伍信息系统的建立、更新、维护及数据统计工作。
10、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综合管理岗位职责
1、负责做好人事管理方面的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,完成人事信息资料的日常维护和人事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。
2、负责各种往来公文、信件的签收登记、传递、处理;负责处内文件的整理、装订、归档、提供利用工作;负责各种会议记录及其保管工作;
3、负责人事处印章的管理使用和相关介绍信、证明的出具。
4、负责对全处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,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和发放。
5、负责全院教职工日常考勤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。
6、负责学院外事方面相关工作。
7、负责人事处网页的建设和维护,人事信息的收集、宣传工作,编辑人事工作简报。
8、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、整理、转递等工作。
9、负责处内科室间的协调工作、对外联络以及校、内外来访者的接待服务等工作。
10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,协助处室工作人员做好其他工作。